公司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做好环保管理工作
2018-12-01
浏览次数:133 编辑: 路金宝
近日,滨州市通报了一起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响应事件:在2018年11月23日0时起滨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没有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要求,喷漆工序正在作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司及时对该案件进行宣贯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全体人员的环保意识。
公司始终重视环境管理,在重污染天气应积极响应方面,公司自2017年开始重新修订了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该预案经专家评审后通过环保局备案。公司严格按照预案内容执行应急响应措施,在接到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后,立即启动公司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确保不发生环保事件。
一是自接到通知后,公司环保部立即汇报公司领导,落实传达通知内容,做到及时有效的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了生产对大气的影响,持续做好公司环保管理工作。
二是自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后,按照应急响应相应限产降量要求,落实生产装置调整。各车间按照限产降量要求,具体落实加工量调整及调整期间的污染排放管理,做好生产装置稳定运行,并对本车间的环保设施开展检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环保部对全厂现场环境管理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处理,问题严重时落实考核,消除环境隐患。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结束后,公司及时恢复生产运行,环保部对应急响应期间的资料进行整理,持续做好环境管理。